《宿松县义工协会贫困生资助基本要求和标准》
类别:助学专区
时间:2024/3/29 15:16:33 稿源:本网 发布:ssyg
作者:sswupcc |
更新时间:2013-9-7 22:0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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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助学生的审核
1、家庭贫困原则:通过资料的了解和切实走访,对其家庭收入及各方面核实为贫困的;
2、品德为先原则:在家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在校尊敬老师,友爱同学的;
3、成绩优良原则:学习成绩良好,有强烈的学习愿望,且有上进心的。
二、资助费用的标准 小学生:
300元/学期/人(主要是生活补助、学习用品); 初中生: 500元/学期/人(主要是生活补助、学习用品和资料); 高中生:
1000元/学期/人(主要是生活补助、学费和学习资料); 大学生: 1500元/学期/人(主要是生活补助、学费和学习资料);
注:长期资助的一律按以上标准执行,不准私自增减资助资金。一次性慰问资助原则上不属以上资金额度的要求和限制。
三、关于资助期的要求 资助小学生的,原则上要求资助到初中毕业。
资助初中生的,原则上要求资助到初中毕业, 资助高中生的,原则上要求资助到高中毕业。
资助大学生的,原则上要求资助到大学毕业。
如果资助者情况变化,不便继续资助,则由其它资助者接过接力棒。受助学生家庭或者受助学生本人发生变化,如家庭经济状况好转,受助学生主动厌学弃学,我们将结束资助。
四、关于资助者和被资助者的联系
原则上我们希望资助者和被资助者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彼此之间经常有精神交流。但绝对禁止被资助者向资助者私自讨要物品或金钱的现象,一旦发现,我们视情况可以停止资助。
任何有关资助者的信息严禁对外公开。因个人原因不愿公开自己资助者身份的爱心人士,我们尊重资助者的意愿不建立资助者和被资助者之间的联系。
总之,结对助学基本原则是帮贫助学,奖学为辅;助学不只是金钱上的资助,更多的是能与学生联系,沟通,在生活学习的各各方面去关心引导他们。希望在通过资助人、学校和家庭三方面的互动和有效沟通下,更大更多的在学习和精神上帮助这些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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