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工作标准
类别:义工制度 时间:2024/3/29 9:02:19 稿源:本网 发布:ssyg
作者:cyp8988 更新时间:2017-6-28 10:24:43 文章来源:本网 文章录入:cyp8988 点击数:23655
为落实《宿松县义工协会章程》对监事会的工作要求,保障监事会更好地行使监督权,便于理事会对各部门的工作考核,结合第四届理事会与监事会第一次联席会会议精神,根据监事会的工作制度,制定本工作标准。
一、工作内容
1、监察参加调研的义工的行为是否真实,杜绝遥控调研;
2、对助学部调研的拟资助的学生资料随机抽查,核实调研信息的真实性;
3、对已资助的学生,监事会每年十月份按当年总资助人数30%的比例进行电话或实地核查。其中实地核查比例不低于已资助人数的10%;
4、核查内容包括:受助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助学款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助学资料是否完善;
5、抽查关爱部每次活动是否按调研的对象、人数、需求购买物品,杜绝超标购买;
6、不定时抽查每次活动采购物品的价格、质量;
7、督察办公室对接受的捐款、捐物是否合格、合法进行了审核;
8、办公室接受捐赠物品的数量、金额折算、登记,必须有一名监事在场并签字确认;
9、监督捐款、捐物的分配或使用是否经协会合理安排;
10、抽查义工个人资料的收集是否完善,是否及时归档,义工证是否及时制作、发放;
11、义工工时必须以监事代表签字确认的签到表为年终的工时统计、评选、评优依据;每次活动签到表由办公室在每季度的联席会上交由监事会确认后签字;
12、检查网站和公众号是否及时更新;
13、对专职义工实行不定时联系制,抽查专职义工是否按时上下班、上班时间是否在岗;专职义工的绩效工资与出勤挂钩;
14、专职义工是否及时完成办公室交给的任务,工作日志是否记录;
15、督察财务部是否做到财务公开透明、手续齐全、开支合理合规;
16、协会收入、支出是否及时在网站公布;
17、监事长每季度对财务收入、支出进行复核,重点核查每张报销票据是否有经手人、证明人、部门负责人及会长签字,是否齐全、规范;核查无误后,在发票上签字证明有效;如果核查有误,则打回财务部重新按财务手续执行;
18、监察文明创建部是否按年度工作计划开展活动;
19、监督理事工作是否尽职尽责;监督理事会对监事会向各部门提出的意见是否整改,建议是否采纳;
20、党员监事必须参加支部活动,并向支部提出相关建议;
二、抽查方式
电话回访、实地核查、集中审阅
三、处理方式
1、对受助学生不符合资助条件,或助学款发放中弄虚作假的,要求助学部整改;同一问题出现二次以上(包括二次),向理事会建议,实行助学片长问责制;
2、对违反规定调研、购买物品的,向理事会建议,实行领队问责制;
3、监事会每年12月初集中审查一次协会各部门工作开展、完成情况。
对各部门出现的问题,经监事会形成决议,向理事会提出意见,交理事会处理。




监事会工作分工
夏  耘:财务部
吴景亮:项目部、办公室
石国斌:助学部
张掌权:关爱部
朱琼宇:文明创建部 
志愿服务,携手互助,美好家园,和睦与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