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义工参与公益活动工时计算的意见(征求意见稿)
类别:义工制度 时间:2024/3/29 8:43:58 稿源:本网 发布:ssyg

一、义工的服务时数。应以该义工所提供的服务性质及服务对象为确认准则。义工服务时间指在不为任何物质或金钱报酬的情况下而为社会付出的服务时间。
   二、下列义工服务时间纳入义工星级表彰时间,服务时间计算以加入义工组织时为起点。
   1、 联络策划。联络其他参与活动或服务的有关人员,包括电话联络或外出拜访机构或组织。
   2、 办公室值班计时。参与义工办值班,整理档案,财务管理等义务工作。
   3、 会议计时。参与探讨义工工作以及发展等会议。
   4、 执行。活动或当日服务的实质工作。
   5、 网络管理。义工网站建设、维护等工作。
   6、 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神而提供的训练服务。如演出排练等应视作为义工服务。
   7、 填写服务记录时,须填写服务名称、服务日期、服务时数等,并由负责该项活动的负责人签署作证。  

 

志愿服务,携手互助,美好家园,和睦与共。